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守则
一、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评员承担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的技能技能等级评定。
二、考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考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有关规定,坚持考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进行认定考评工作。自觉遵守考评守则、考场规则,维护考试纪律。
三、加强政策和业务学习,主动积极参加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评员技术,不断提高考评技术业务水平,熟悉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有关方针、政策、规定,掌握考评工种(职业)的职业技术等级标准、认定内容、规范、程序、方式、方法。
四、考评人员在规定的考评工种(职业)、技术等级/区域范围内实施认定考评,不得越权。
五、考评员须在考前对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及其考核所用材料进行检查验收。
六、考评时,必须佩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考评员证(卡),否则不得实施考评。
七、参加考评工作会,熟悉认定的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八、严格执行评分标准,不得擅自更改、降低或提高评分标准,若发现评分标准有问题时,应主动向评卷(检测)场主任(或考场主任)报告,并积极提出建议措施。
九、客观、公正如实填写考评(检测)记录,正确给出考评分数或考评结论,并规范签名。考评员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更改考评结果等非正当要求。
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
十一、文明考评,着装整洁大方,语言规范。
十二、认定考评中注意安全问题,防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十三、严格遵守对亲友考评回避制度。
十四、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