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升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实验事故,请按照学校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指标体系,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请于4月17日前完成本学院自查报告和汇总表,并提交实训中心审核汇总。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实训中心张韬联系,电话13551516700,2071154。
实训中心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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