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内江市教育技术装备指导中心《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内教技装〔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定于3月2日至4月5日在学校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有易燃易爆设施设备的的二级学院,以及其他设有教学实验室的二级学院。
二、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降低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任务
(一)使用环节
1、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学校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3、加强化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情况,实验室人员的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等。
(二)存储、队伍建设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场所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危险化学品贮存室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应急处置人员队伍建设、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等。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内容,严格落实整治任务。
四、专项整治措施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于3月1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送实训中心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二级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实训中心加强日常指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管,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细、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学校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实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实施。
(三)按照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专项整治期间,发生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不细致、不如实、不及时整改的,尤其是谎报、瞒报的视情况将全市通报批评。
联系人:周常春,联系电话:0832-2071154。
实训中心
2023年3月2日